项目编号:庆市建招告字【2016】314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正宁县看守所扩建项目,已由正发改【2015】41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正宁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名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内容:新建业务用房1265.16m2,3层砖混结构,监室1001.49m2,地上2层,新建封闭式岗楼,拆除原建筑物、原监墙,新建人行监墙。招标控制价5200255.45元。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监室及功能用房、业务用房(建筑装饰、给排水、采暖、电气、弱电)及岗楼及监墙(建筑装饰)工程。
2.3建设地点:正宁县看守所院内。
2.4计划工期:1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7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6年12月6日。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无。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叁级以上(含叁级)建造师资格。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申请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获取
5.1
报名时间:2016年6月14日至2016年6月20日。
本项目申请人于报名期内在庆阳市建设局招标办办理业绩备案,逾期不予受理。
5.2获取方式: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请自行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yggzyjy.gov.cn/)“投标单位登录窗口”参与网上报名并免费下载文件。
注:首次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须先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yggzyjy.gov.cn/)“投标单位登录”窗口登录如实录入企业信息,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技术信息科(413室)现场核对后,方可参与投标报名。(信息录入步骤:请阅读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信息库免费登记指南(http://www.qyggzyjy.gov.cn/Html/NewsShow/ News_8226_1.html)。
招
标 人:正宁县公安局
办公地址:正宁县城北街
联系电话:18215495936
联
系 人:闫永宁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名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昊鑫商都B座3-13-1号
联系电话:18909348182
联
系 人:贺春桢
2016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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