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庆市建招告字【2016】198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正宁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已由正发改【2015】41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正宁县公安局,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代理机构为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内容:新建排架结构地上五层半楼房1幢,建筑面积7844.97㎡。招标控制价:17520883.78元。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给排水、消火栓、采暖、通风、电气、弱电、火灾报警工程。
2.3建设地点:正宁县城北区。
2.4计划工期:3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6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7年5月1日。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无。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资格。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报名资料
5.1(1)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或市内企业投标备案表);(2)投标项目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3)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受贿查询回执。
5.2 报名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参加,以上证件、资料原件须带至现场核对,同时提交复印件三套。
6.申请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
2016年5月16日至2016年5月20日(8:30时至12:00时,14:30时至17:00时)。
本项目申请人在上述时间于庆阳市建设局招标办办理业绩备案,逾期不予受理。
7、报名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
8、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400元,售后不退。
招 标 人:正宁县公安局
办公地址:正宁县北街
联 系 人:闫永宁
联系电话:18215495936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庆阳市九龙南路华宇名城东区22栋2单元402室
联 系 人:夏紫云
联系电话:0934-8860098
201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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