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广使用“甘肃省建筑施工项目开工复工备案及工地人员管理”应用程序的通知
甘建发电〔2020〕18号
各市州住建局、甘肃矿区建设局、兰州新区城交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一系列决策部署,在科学有效精准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安全有序推进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开工复工,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积极组织房屋市政工程开工复工的工作指南》安排,省住建厅会同陇南市住建局开发了“甘肃省建筑施工项目开工复工备案及工地人员管理”应用程序(以下简称“应用程序”),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可通过微信扫码在手机端实现项目开工复工备案工作,进入工地人员可通过手机扫码进行身份验证后进入工地,监督管理人员可通过手机扫码进行动态巡查、指导、服务,现就推广使用应用程序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应用程序使用方法:
第一步: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指定项目管理人员通过微信扫下图二维码进入。
第二步:按弹出的对话框填写备案信息。
第三步:负责项目监督的住建部门或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核查符合条件后,网上同意开工复工。
第四步:负责项目监督的住建部门或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将项目备案成功生成的二维码发送至项目。
第五步: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将第四步生成的二维码张贴在工地入口处显眼位置,要求和督促所有进入工地人员扫描二维码生成个人健康码后方可进入,实现在线监管。
二、具体负责项目监督的住建部门或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及时将应用程序使用方法及要求传达到每个工程项目,督促指导和帮助项目正常使用,确保线上备案全覆盖,数据动态采集无遗漏。已开工复工项目必须在2020年3月9日前通过应用程序补充完成备案,待开工复工项目要通过应用程序及时完成备案。
三、各级住建部门要加强线上统计分析、动态巡查监管,为项目、企业提供全面、专业、及时的指导服务,随时动态掌握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及时向我厅反馈调整。我厅将随时动态核查开工复工项目网上备案率、工地入场人员登录率、主管部门巡查率等,并对各地应用程序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四、各市州(县市区)住建部门及甘肃矿区建设局、兰州新区城交局账户分配如下(附件),各单位可登录以下网址,根据需要调整增加单位账户。
五、各级住建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运用门户网站(网页)、官方新媒体、社会宣传等方式积极宣传推广应用程序。
联系方式:
应用程序技术支持人员:唐承艺 17695552772
省住建厅质安处管理人员:邵旭辉 0931-8463500 1535149336@qq.com
附件:甘肃省建筑施工项目开工复工备案及工地人员管理市县级住建部门账户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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